〔是在卖歌! 我虽然不赞同杨浩的做法,但他推销的成绩的确不错,我刚才收到林叔的短信,是还不到一时,就已经有七位欧美一线歌手的经纪人和他取得联系了
嗯…,霓霓,这位林叔,名叫林玖,好莱坞有名的华裔律师,目前,是杨浩在米国的代理律师,全面代理他的业务,版权、歌曲版权以及影视版权等等
〕 对于霓霓,刘怡霏本来是不打算回复的
可想了想,这里面牵扯到的利益太大,容易造成大家今后的误会,所以,刘怡霏就在这里把话挑明了
林玖不单单是我妈妈的前夫,而且他还是律师,杨浩找他代理业务,可不是我想瞒着你昧下杨浩的某部分钱
短信发出去,刘怡霏就想合上手机
因为第五十三届格莱美奖颁奖典礼的第一个节目《开场曲》已经开始演唱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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